湿地保护与泥炭开发是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的焦点。按照环境保护观点,泥炭地 是人类社会的环境资本,如果被无谓破坏,就可能会永远失去它的许多重要功能和价值。但是按照经济学观点,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总是互相矛盾的,在经济适度发 展的同时,少量的环境牺牲是必要的,是换取发展资金改善环境的必要步骤。实际上,上述两种观念都有失偏颇。原封不动的保护将使人们永远停留在洪荒时代,过 度开发将导致人类生存生产资源的加快耗失,合理的途径只有选择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做法。 对那些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退化和破坏、已经失去了湿地的环境功能和效益的死亡泥炭地,已经不属于湿地保护范畴,就应该在环境评价和开采设计的基础上进 行有序开发。因为这样泥炭地本身低洼易涝,冷僵贪青,生产力很低,如不加改造很难适应高产稳产的农业生产要求。特别是排水疏干后泥炭地,极易因荒火或人类 活动不慎酿成火灾,难以扑灭,造成泥炭资源的无谓浪费和损耗。此外,由于泥炭本身是无公害的绿色生产资料,应用泥炭产品不仅有利于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 质,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也能够提高作物生理活性和抗逆性,增加作物产量,改善品质。泥炭开发实际上是通过市场配置手段,将泥炭蕴藏地富余资源转 移到紧缺地区,是对泥炭资源价值的实现过程。 对现代泥炭地,因为其湿地植被和水文存在,正在发挥着湿地功能和效益,就应该积极稳妥地加以保护,以维持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沼泽植物通过光合作 用捕获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转化为泥炭积存下来,因此,发育中的健康泥炭地是大气二氧化碳的汇,泥炭地对降低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减轻温室效应及其对全球 环境变化影响有着重要作用。 但是当泥炭地发育到老年期,泥炭厚度增加,泥炭中分解释放的二氧化碳总量接近每年通过光合作用固定的二氧化碳总量时,泥炭地就将从大气二氧化碳的汇变成二 氧化碳的源。因此,泥炭地保护的重点是那些处于扩展期,泥炭地对二氧化碳固定远远超过分解释放的在流域水文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有重要意义的大型泥炭地。当这 样的泥炭地遭受自然和人为因素扰动,泥炭地功能和效益发生退化时,也应采取恢复保护措施,重建泥炭地环境,保证区域社会和环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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